近年来,商城县人民法院针对法官队伍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探索逐步建立了“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为推进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了防线。
一是建立使工作人员“不愿为”的经常性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该院坚持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活动制度,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是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工作人员算好违纪违法行为给国家、单位、个人和家庭带来损失的“七本账”,着力克服其侥幸心理。
二是健全“不敢为”的惩戒机制,着力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该院为每位同志建立廉政档案和业绩档案,对执法执纪情况实行严格考核,对当事人举报、来信来访情况反映,逐一核查,一经落实,视情节严肃处理。
三是完善“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全面性、及时性、预防性。该院推行审务公开,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判质量,效率监控机制,监督审判行为依法进行,防止权力滥用。通过建立当事人、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及时收集信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