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城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能动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以办案质量为工作生命线,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效果明显。今年上半年,该院办结案件实现了“四元”,即所结案件无上访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因审判不公导致的民转刑和矛盾激化案件,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该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严格立案收费制度。坚持统一立案、统一收费,打消当事人对法官“暗箱操作”、“乱收费”的思想顾虑,防止干警办“黑案”。
二是严格合议庭制度。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凡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一律参加审理,必须认认真合议后才下判。案件不分大小都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坚决克服过去那种合议作摆设、主审人说了算的做法,不搞先入为主,不搞先定后审,始终做到依事实、依法律、依证据判案。
三是严格办案审限制度。案件一经受理,做到不拖不推,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及时开庭审理、及时结案,做到快审快结,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四是严格案件质量把关制度。庭长对全庭的案件进行审查负责,审判人员对自己参审的案件负责,书记员对自己担任记录的案件的文书、案件装订、归档负责,凡下发的法律文书一律由主管院长审核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