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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四个注重妥善处理非诉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0-06-21 15:59:39


    近年来,商城县法院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理念,通过“四个注重”,妥善处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弱化“官民”矛盾。

    一是注重执行和解。一改过去简单的采取强硬执行措施强制执行的方法,大力倡导人性化执行,把协调理念引入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当中,将执行协调工作贯穿于整个执行过程,通过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注重明法析理。要求执行人员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中,适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释明被执行人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通过辩法析理,思想疏导,感化教育,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从而主动履行义务。

    三是注重人文关怀。对涉及财产执行的低收入又有实际困难的农民,通过与行政机关交流沟通,在被执行人签订承诺书的情况下,允许采取分期履行的方法,避免强制执行导致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从而违背行政立法宗旨。

    四是注重队伍建设。把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中来,对执行干警大力开展规范公正执行教育,加大对执行干警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整体素质,从源头上杜绝暴力抗法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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