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城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以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积极探索和谐司法新路径,努力提高法院整体司法水平。为破解“执行难”困局,该院采取三项措施深化执行裁决权运用,力求达到缓解和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严格限定执行异议审理的时限。对未提交书面异议材料的,当面告知异议人补交异议材料;该院执行局在接受异议申请后,三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包括异议对象是否明确、异议人资格手续是否完备及是否提供了相应证据等,并将审查结果立即告诉异议人;提高异议审理效率,明确异议审理期限为十五日。
二是试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理工作方式,确保异议审理公正、公开。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异议审理合议,充分发挥其来自群众、受群众信任的优势,拉近法院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距离,避免新的矛盾发生。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审结的9件执行异议案件全部采用这一方式。
三是对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异议案件审理全部采取听证程序。对受理的变更和追加执行主体、案外人异议等实体异议引入听证程序,召集各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代理人就争议的相关事项公开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进而进行合议,以充分确保各方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