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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便利搭载铲车 因疏忽致人重伤

  发布时间:2009-06-09 08:27:41


    5月18日,商城县法院审结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2008年11月28日中午,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铲车从矿石厂返回厂房,途中将为图便利的工友张启明、张永红搭载于铲车车斗内。在下坡拐弯时铲车刹车失灵,导致铲车径直撞向矿石厂炸药库房,并将房子撞倒,所幸的是并未引爆炸药。但张启明、张永红被砸在铲车车斗内身体严重受伤,经商城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张启明双小腿四分之一缺失并截肢,属重伤;张永红右肱骨骨折,属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无证驾驶铲车违章搭载人员,因疏忽大意过失撞倒厂房,导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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