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城县法院多措并举,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制度,进一步促进法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高效办案、廉洁办案,收到较好效果。
健全回访机制。建立审、执结案件回访制度,每月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已结案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在回访中要做好工作记录,结束后回访人员要将回访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并视情提交院党组或审判委员会集体研究解决,回访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明确回访重点。对如下四类案件必须重点回访:即未成年人犯罪;经调解结案或执行和解结案的;群体性、社会影响较大的热点、敏感案件;婚姻家庭类案件。并要求回访法官必须到被告人现在居住地了解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掌握调解履行情况,对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在履行期届满前进行提示、催促,家庭矛盾要注重双方当事人的情感修复。
创新回访方式。直接回访就是对案件承办人、审判监督庭、分管院领导回访,根据案件性质、影响范围视情决定;间接回访就是通过电话、书面调查、委托社区、村委会回访,直接反馈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回访就是对重大、敏感案件做专题回访,由院领导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拓宽回访范围。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程序、实体处理、审判作风、办案效率、法官形象、司法廉洁等进行全面回访,同时,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有疑问的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和判后答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