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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四举措”保障群众四大权利

  发布时间:2011-04-01 08:36:44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贴近群众的新途径,商城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践行四项举措,充分保障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保障群众“知情权”。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正面引导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收集舆情,了解民意,宣传法律,及时报道公开辖区内重大案件审判情况,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司法服务,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法院,并监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以“面向农村、面向群众”为巡回审理原则,设立巡回审理点;增加巡回审理次数,扩大巡回审理范围,对有代表性、社会影响大、有教育价值的案件及涉农案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就地审理,方便案发地群众参与司法。

    依法落实旁听制度,保障群众的“监督权”。为满足群众旁听的要求,对依法公开审理的、在本辖区属多发性的纠纷及社会关注热点案件,主动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促进司法公正、增进司法透明。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保障群众的“表达权”。加强“立案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接待登记、跟踪回访等制度,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复。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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