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商城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归纳起来有四点:
一是实行审执对接,审判员和执行员互相配合,相互合作,分立而不分离。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由刑庭执行,婚姻案件由审判人员执行,基层法庭的案件由法庭执行,重大疑难案件由执行庭执行,合理分担执行庭工作压力。
二是施行执行公开制度。坚持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相结合,倡导“阳光执行”。全面推行案件执行全程公开、执行回避、执行措施穷尽告知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案件的全面监督和管理,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执行的情况。
三是借助新闻媒体促进执行工作。发布悬赏执行公告,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多方征寻执行线索,对举报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调动群众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力争攻克执行难案。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采取抗、躲、拖的“钉子户”、“老赖户”,坚决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营造强大的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