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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反规避执行东风 促旧存积案执行

  发布时间:2011-05-24 15:14:40


    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执结了一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旧存积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

    申请人彭申生于2004年10月28日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偿受让取得了原中国工商银行商城县支行借给商城县食品公司、商城县肉类加工厂等七家企业贷款二千多万元,2007年1月11日彭申生诉讼至我院,本院遂依法判决上述企业还款,后彭申生申请执行,共立案执行十一起。执行过程中,本院虽依法查封了部分企业的房产,但均因这些企业负债累累,处于歇业状态,下岗职工占着单位的房产不腾,法院执行困难重重。针对这引些企业有的濒临破产、有的歇业、有的已没有可供执行的有价值的财产,如果分案执行,不仅难度大,而且社会效果也不好。为此,商城法院在反规避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罗浩的带领下,讯速召开反规避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主审企业破产的法官和执行法官列席参加讨论,提出了向县委汇报,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由县法院、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县商务局和上述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县委、县政府在得知全国在统一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高度重视,即时召开办公会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会,确定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即由县政府拨出专款一次性从申请人彭申生手中将上述债权买断,然后再公开拍卖这些企业的资产,使这些企业的资产变现最大化,再从拍卖款中抽出一部分资金偿还给县财政。方案确定后,执行人员积极与申请人勾通,双方最终确定了以220万元一次性解决上述十一起案件的和解协议。目前,该系列案的标的款已经兑现,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案件的顺利执行,体现了县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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