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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接受内外监督促审判“阳光”操作

  发布时间:2011-09-23 10:06:34


    商城法院把接受监督工作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实现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内外监督,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畅通百姓化解矛盾渠道,做到司法为民深入民心。

    一是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定期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工作,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构建以审管办为主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全体审判人员共同参与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通过逐案评查、法律文书评比、开展庭审观摩等活动,促使审判人员切实落实各项审务公开措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向社会各界聘请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会议,征求对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以加强监督促进审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

                                

责任编辑:赵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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