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生命之舟,覆于疏忽。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都要珍惜生命,莫拿生命开玩笑,一定要随时随地都要有安全意识。然而,现实中还是有很多人因为疏忽大意,而酿成大错。商城人章某就是因为驾驶汽车不小心撞倒一人,并导致其死亡的后果,章某本人受到了刑法的处罚。
2011年4月5日18时许,章某驾驶小客车从商城县汪岗乡沿s216线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商城县鲇鱼山乡下马河村路段处,与异向行驶的郑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郑受伤,郑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章某主动到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撞人事实。经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双方已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章某共赔偿被害人郑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19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综合被告人章某自首情节以及赔偿了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了谅解的情节,商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