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椿铺镇路石村一名老人急冲冲来到社会法庭要求处理其养老问题。社会法官安抚老人情绪后,通过与老人交谈,了解到老人共生有三个儿子,早年丧夫的她,现年事已高,与小儿子罗某同住,由其独自供养。罗某对两位哥哥几年来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感到不满,经多次协商无效,到双椿铺法庭起诉两位哥哥,要求与两位哥哥共同承担赡养老母亲的责任。老人感到血浓于水,不愿看到儿子们对薄于公堂,伤了兄弟感情,特请求社会法庭予以调解。
社会法庭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到路石村村委会了解情况,获悉罗家三兄弟均未成家、经济拮据,村委会还曾就其赡养其母亲一事多次调解,但均未成功。为及时了解情况,社会法官利用晚上时间,骑着摩托车,分别到罗家三兄弟家中与他们促膝长谈。社会法官不厌其烦的从道德角度分别做其四个儿子的思想工作,同时从法律角度指出做为子女其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经过调解人员4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疏导和劝说,兄弟仨终于握手言和,并且达成共同赡养母亲的书面协议。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家庭赡养纠纷,通过社会法官的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90岁的老母亲终于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当地群众和干部交口称赞。
该案在当地引起不少人的关注,最终的顺利化解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当地群众纷纷为社会法官叫好,不少年轻人在此案中颇受教育,在心中加深了对赡养父母的认识,认识到赡养老人不但是传统美德,更是自己的法律义务。同时,该案的成功调处,也彰显了社会法庭快捷、便利、不收费的工作优势,使有事找社会法庭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