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古稀老人生病无人管 社会法官调解有所医

  发布时间:2012-12-05 08:16:15


  11月14日上午,汪桥镇河铺村古稀鳏夫陈某一瘸一拐地来到汪桥镇社会法庭向社会法官称:我患病已久,右脚趾溃烂,我的子女轮流载我到城关私人诊所敷治,经敷治多时,不见好转,私人诊所医生让我到大医院进一步治疗。现在,我的子女不给我医治,特向社会法庭申请解决。

  看到陈某痛苦的表情和满脚血水脓汁的腥臭,社会法官立即电话联系河铺村委会,让他通知陈某的子女马上到村委会进行调解。随后社会法官领着陈某来到河铺村委会。经了解,陈某某的三个孩子都成家立业,经济状况都在中等水平以上,并不是因经济的问题而不给陈某某进一步医治,而是他们父子之间、兄弟之间有很多很深的积怨。社会法官认为要想彻底解决陈某的问题,必须消除彼此间的积怨。于是,社会法官让陈某及其子女将彼此的积怨相互说出,并站在中立人的立场上以法律法规和乡土人情为依据说出他们的过失,使他们多年的积怨释放出来。最后回归到赡养老人方面,社会法官又通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乡土人情、风俗习惯的宣传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使他们抛去父子之间、兄弟之间的积怨,最后达成协议,即大儿子和二儿子负责送陈某某到医院进行医治,并愿意各分担医治费用1000元,余下所需的费用,小儿子愿意独自承担。终使陈某某病有所医,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该案在当地引起不少人的关注,不少年轻人在此案中颇受教育,在心中加深了对赡养父母的认识,认识到赡养老人不但是传统美德,更是自己的法律义务。特别是对于生病的父母,不但要老有所养,更有所医。同时,该案的成功调处,也彰显了社会法庭快捷、便利、不收费的工作优势,使有事找社会法庭更加深入人心。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