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法院在立案工作中,坚持司法便民与依法审查相结合,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诉权,又防止了司法资源滥用。
一是公开立案审查标准。立案大厅实行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摆放、张贴诉讼指南,说明对各类案件原被告主体资格、案件管辖、不得起诉情形等审查标准,以及受理案件程序、财产保全、举证须知、双方权利义务、司法救助等工作流程,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参加诉讼。设立导诉台,配备导诉员,由专人告知当事人立案、审判、执行流程,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二是提高立案审查效率。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即立案,限时办理,每案不得超过20分钟,且当日转办。对于疑难复杂、材料不全的案件,调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审查,及时告知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缩短立案期限。
三是依法疏导非讼纠纷。对于确实不属法院受理范围的,通过转办、口头驳回等方式当即处理,同时由立案庭法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告知诉求解决的方式和受理机关,引导其通过诉讼外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四是做好诉前纠纷化解。强化立案调解工作,逐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使一部分纠纷在诉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