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战略任务,是为增进全民福祉、促进公平公正,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肖扬院长曾说过,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有序的社会,而一个有序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事实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与人民法院的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密切相关,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是保障当事人利益得到实现的最后司法手段,是对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修复,是社会利益在当事人之间的再分配,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得社会成员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中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和谐的相处,这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局面在本质上是根本一致的,直接关系到“公正与效率”的实现和社会的稳定。下面笔者就如何将和谐执行理念贯穿到执行工作之中去,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执行干警务必要树立和谐执行的理念。执行理念是执行力的源泉和航标灯,执行干警必须全面深刻地理解其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否则是不可能做好执行工作的。为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狠抓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法院着力在提升执行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加大对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组织干警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在学习中,要处理好工与学、博与专的关系。要加强修养,严于律己,做志向高远、品德端正之人。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人生观,要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驭下,用制度强素质。执行干警要融会贯通执行方面的以及与执行方面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在执行工作中慎用强制措施,依法廉洁、文明、安全执行,耐心细致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充分运用“典型案例释法”、“心贴心交流法”、“找准切入点分割法”、“换位思考法”等方式,通过互谅互让亲切交谈,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协调各方面力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2、要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执行宣传力度,营造社会舆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执行工作,选择典型案例曝光,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形成有利于执行的舆论氛围。
3、是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做到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撰写好每一份执行文书,执行好每一件案件。对涉及妇女、儿童、孤寡老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一些生活确实困难而又无法实现债权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解决他们实际问题,减少执行案件的上访。
4、是关注群众热点问题并妥善处理。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不管压力多大,都要公平、公正、高效执行。要充分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做好执行信访接待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好上访老户、群体上访等问题,进一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要扎扎实实地用和谐执行理念指导执行工作。当前,在反映执行乱、乱执行以及消极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可能出现矛盾激化继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情况下,倡导并推行以追求执行中的和谐效果为宗旨的和谐执行,已成为形势的必然要求。因为和谐执行不仅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处分权,还能利用法律合理平衡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完全符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在执行工作中,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抓住工作重点,把司法和谐落到实处,倡导和谐执行
1、要讲究执行策略和执行艺术。在执行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坚持做到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执行前与基层组织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向申请执行人讲明未执行的原因,以得到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及时终结执行程序。大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资产、劳务抵债等多种方式,促使案件及时有效执结。通过执行公开提高和谐执行社会公信度,全面规范文明执行行为。
2、多方协调,紧密配合。不仅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还要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坚持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执行方案或预案,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执行,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进行监督执行,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3、准确适时运用强制措施,通过法律威慑,保障和谐执行。和谐是相对的,是相对与整体环境而概括的,和谐局面下也有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存在,在执行阶段中构建和谐局面也需要强制手段。目前新民事诉讼法对拒不执行和拒不协助执行的义务主体,加大了处罚力度,而且将执行威慑机制在民诉讼法中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无异对解决执行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并不是说执行人员可以随心所欲,可以滥用强制执行措施,而是要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和协助执行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如笔者前不久在执行申请人刘奎先与被执行人张烨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承建了一工程,但因其没有资质,就挂靠在江苏省溧阳市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名下,而相城分公司又挂靠在江苏省溧阳市工程建设总公司名下,张烨作为工程的施工人在工程即将完工时,因结算工程款与业主发生纠纷直致导致犯罪,张烨因此被判刑。由于张烨在承建工程时没有与业主和挂靠单位签订合同,故没有充分证据显示张烨是否还有工程款,所挂靠的单位江苏省溧阳市工程建设公司相城分公司以张烨承建的工程尚欠大批材料商的材料款,工程严重亏损为由,拒绝协助配合。本案权利人刘奎先以张烨在苏州承建的工程尚有工程款,法院不积极履行职责为由进行不间断的上访,而张烨这期间又在江苏句容监狱服刑,其家中暂时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如何顺利执行本案,关键还是找准突破口。于是执行人员进行了大量的执行调查取证,查实了被执行人张烨所做的工程已经决算,发包人正准备分批拨付工程款到张烨挂靠的江苏省溧阳市工程建设公司相城分公司,本院遂向相城分公司下达了提出裁定,并向有协助义务的相城分公司讲明拒不协助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申请人、被执行人的代理人和挂靠公司三方达成了付款协议,本案得到了圆满执行,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要善于运用和解执行,营造和谐氛围。在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指导下,适量地做一些调解沟通工作,力促和解,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具有简便、快捷、经济的特点。不仅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还便于与当事人沟通,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还有利于法院迅速执结案件,避免陈案、积案,缓解执行难,提升执行权威。为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是以诚相待促和解。执行干警要以自己的良好品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真情实感感化当事人。第二是耐心劝导说服当事人。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先教育疏导、后依法执行”的原则,对每一件案件不要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抓住送达执行通知书、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前的各个环节,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讲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对其思想上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联系,增大执行和解率。第三是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不但要保护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顾及被执行人的生存和发展,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为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创造更多的条件。
三、要注意内外结合,充分发挥和谐执行的最佳效果
所谓对内是指执行机构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到立案、审判、执行、审监各个环节之间,能够既分工又能合作,既能制约又能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要建立和完善诉讼保全、当事人信息要素(如身份证号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与执行工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判决主文表达准确性,当庭调解即时履行率与执行工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再审审查期间暂缓执行、再审期间中止执行与执行工作的配合机制等,实现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协调。要实现上下级法院执行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执行复议制度,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等,充分发挥不同审级法院执行部门的功能作用,切实把矛盾及时化解在执行法院。对外是指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社会界的支持,要建立和完善执行协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执行保障机制、执行救助机制,实现执行工作外部环境的优化。特别是主动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积极探索化解非诉讼纠纷的方法,尽可能把难题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同时,主动加强与银行、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协助执行工作网络,为和谐执行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