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商城县法院按照信阳市中院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制定得力措施,为及时有效办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我院制定了第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浩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干警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统一领导活动进程。同时,纪检监察室将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要从讲政治、铸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维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开辟通道,设立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凡是涉及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案件,将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坚持“三优先”原则,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结,依法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注重机制,充分利用我院固有的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建立与县委、县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府及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开展攻坚维权活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限期执结,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五是扶贫帮困,加大对困难农民工援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解决民工“告状难”问题,让有理无钱的民工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维护。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干警利用“大走访”的机会到工厂、社区、乡村和农民工密集地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办案等灵活方式,进行现场说法,开展普法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