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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夫妻反目成仇 法庭调解和好如初

  发布时间:2013-08-22 08:23:22


    “十分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是您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让我们和好如初。”和好后的原告周某与被告刘某向法官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积怨很深的因子女抚养而引起的婚姻纠纷。  

    原告周某与被告刘某系大学同班同学,在校期间即建立恋爱关系,毕业后二人结婚生活,2010年6月生男孩周某某。婚后,原、被告由于多种原因经常吵架难以共同生活,双方亲属甚至大打出手,导致积怨很深反目成仇,并为此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13年8月2日,原告周某起诉至达权店法庭,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抚养婚生子周某某。

    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积怨较深,对立情绪较大,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和调解方案。庭审当天,达权店法庭一方面因势利导,妥善疏导、稳控双方亲属情绪,避免发生冲突。一方面为了不激化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头与双方拉家常做思想工作,从双方都爱孩子且夫妻感情基础较好的角度出发,释法析理,动之以情,让双方充分认识到一个家庭的维护需要双方的相互包容,以及良好的家庭环境才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达权店法庭还邀请了双方所在村的人民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帮助共同劝解双方。调解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多,达权店法庭法官顾不上吃饭和休息,经过5个多小时、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工作,原、被告最终调解和好。该案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

    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以当事人满意为目标,调解审结了一大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应有贡献,赢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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