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实施后,由于条例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因而随着城建重点工程和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等工程建设的开展,法院将面临大量的行政拆迁纠纷。2013年前三季度,商城县人民法院各类行政拆迁案件26件,现已执结24起,该院在处理县政府对南关旧城改造过程中26名住户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中,秉持统筹部署、依法办案、阳光惠民的原则,充分运用法律释疑、行政协调、教育感化等多种手段,力争不留“尾巴”,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破解拆迁难问题,商城县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和谐拆迁。该院不断细化工作,始终坚持教育宣传为先导。在了解到被拆迁户有经济困难时,主动与拆迁部门联系,通过积极反映、主动帮助,促成其自愿拆迁。此外,该院将工作“前置”,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坚持说服教育为先导,入户走访、解释法律政策、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不厌其烦地做好涉拆户的思想工作。对被拆迁人合法合理的诉求,依法予以保护,对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积极协调县拆迁办和有关单位尽力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