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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强化少审工作用心呵护“迷途少年”

发布时间:2013-12-13 08:50:54


    商城县法院在审理涉及青少年犯罪案件过程中,在把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同时,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以及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特别注重掌握三项事实,从而对青少年的量刑更准确、更透明。

    一是多方走访,掌握青少年的成长经历。案件受理后,法官首先到其居住的村街或居委会走访,认真了解青少年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存在哪些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分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客观方面的原因。

    二是庭前谈话,掌握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心理。开庭前多次与青少年谈话,弄清其作案时的动机、原因,分析其主观恶性,剖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主观方面的原因。

    三是审理严谨,掌握青少年在到案后的悔罪表现。开庭时,除了调查清楚案件事实、证据,还认真调查被告人在公安、检察阶段的认罪态度、悔罪情况,考虑全案,认定其是否具备帮教条件,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最后做出判决。

    通过综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和上述三项事实,严格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原则,对未成年犯罪者准确量刑,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挽救、帮助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回到正常生活轨道中来,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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