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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14-04-11 09:58:18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情况符合工伤条件,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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