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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妥执全市首例涉宗教维权案

  发布时间:2014-06-24 08:34:23


    6月18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妥善执行了全市首例涉宗教权益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商城县观音山云极观是豫南山区有名的道教胜地,坐落在商城县城以北18公里河凤桥乡境内,曾吸引鄂、豫、皖三省数县人员来此观光和膜拜。在观音山云极观投资开发过程中,因合同效力问题,商城县观音山云极观与商城县观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双方产生纠纷,2013年3月商城县观音山云极观以商城县观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强行在殿堂内收取善款、加换功德箱的锁具,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相关各方告到法院。2013年12月10日商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河南省商城县观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商城县观音山云极观所属土地、房屋、人员及收益实施管理的侵权行为,将道观交由商城县观音山云极观依据《宗教事务条例》自行管理。此案被列为国家宗教局通报寺庙、道观整治十大经典案例。一审判决后,被告商城县观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观音山云极观在改、扩建过程中 ,自己投入了大量资金,判决并未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由,上诉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4月21日,信阳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迅速依程序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限定自动履行期限,鉴于判决条款过于原则,如何认定被执行人哪些行为侵权、怎么样执行才能体现让商城县观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成为本案执行工作的难点。为此,该院执行局成立了执行合议庭专门负责本案执行,要求双方当事人各自书面陈述哪些行为对对方造成侵权,并指定期限举行听证会,同时邀请县宗教局、当地乡、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听证、见证执行活动。2014年6月11日,该院执行局组织召开了执行听证会,并按计划邀请了相关人员到场。听证会取得了良好成效,执行人员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部分予以确认,定期执行,对双方争议较大的部分,告知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寻求其它合法渠道解决。6月18日,该院执行局在各方代表的参与下,再次到观音山云极观进行了现场执行,由于工作到位、方法得当、准备充分,河南省商城县观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主动撤走了安置在道观内的收费人员,交出了殿内加锁的功德箱的钥匙,将观音山云极观各殿堂的管理权移交给商城县观音山云极观自行管理。至此,一起国家宗教局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涉及宗教权益的案件得以妥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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