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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积怨深 法官三日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7-02 08:33:18


    近日,商城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黄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做调解工作,夫妻双方最终和平分手,一起双方矛盾激化的离婚案件得以成功调处,本案从立案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三天。

    承办法官查明:原、被告经他人介绍于2010年5月31日在广西省宁明县登记结婚,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一般,2011年12月份,被告张某回商城老家造成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双方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现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官情理交融的调解、释法,双方当事人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及时高效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承办法官用一片温情暖化当事人心中的积雪冰霜,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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