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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思考和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4-08-05 09:10:52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现阶段惩治与预防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该政策实施以来其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但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也不可避免的暴露出一些问题,在此,我仅凭自己的认识提出了以下不太成熟的观点,希望对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逐步完善能有所裨益。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定的过于概括和宽泛,应通过完善刑事立法,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以增强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1、在适用对象上区别对待,司法实践中要考虑三个“有利于”。分析在法律框架下,如何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才能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教育挽救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要适当考虑是否有利于保持犯罪人家庭的稳定与和谐,避免给犯罪人的家庭带来情感缺失,增加经济负担,甚至出现家庭破裂或其他负面社会作用;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化解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冲突。

    2、在适用标准上,应制订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相关细则。细化、量化适用标准,使其在实体上及程序上均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实体上对犯罪情节严重,数额较大、巨大等应明确尺度,在程序上对何种情况的案件应适用如何简化的程序应明确规定等。

    二、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办案法官的法律素养、经验阅历、认识水平等存在差异,在少数案件的处理上还存在宽严不适当的问题。

    1、加强法官队伍的素质建设,提升法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和正确适用能力。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法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开展专题交流活动,相互借鉴,同时也要注重对法官进行廉政教育,从各方面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

    2、加强案例指导,编写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的指导性案例。以便具体指导法官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正确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落实。

    三、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如何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直是困绕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如果不从严惩治,一方面不能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同时社会舆论也会给公安司法机关形成压力。但是,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刑事政策必须贯彻执行,这就造成实践中“两难”的局面。

    1、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老百姓的心中,取得社会对于这一政策的长远意义的理解。使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朝着宽容、理解、理智的方向转变,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理上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飞原则打击孤立极少数。

    四、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最为重要的是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兴起。社区矫正对于体现宽缓的刑事政策,弥补现有短期自由刑缺陷有其积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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