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个孩子都梦想着有一天长大成人,成为家庭的顶梁柱,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然而,因为一笔交通肇事赔偿款, 70多岁的何大娘无奈将自己的大儿子陶某告上法庭,让办案法官唏嘘不已。
何大娘家住商城县汪岗乡,是一位普通的农村老太太。据何大娘说,自己老伴去世将近二十年了,大儿子陶某成家后住在县城,做着贩牛的生意,对自己从来都是不管不问。小儿子是个残疾人,至今也没成家,平时靠在外给人放鸭子、放鹅维持生计,家里还收养了一个小女孩,今年12岁了,三个人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艰难。
可是祸不单行,2013年冬天,何大娘在自家门口的大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被送进县医院治疗。住院期间,通过县交警队的调解处理,肇事司机为何大娘付清了全部医疗费,并一次性支付了八万元赔偿款。由于何大娘当时还在住院,大儿子陶某替她领取了赔偿款。
出院后,何大娘仍需要卧床休养三个月,收养的小孙女很懂事,一直在床边细心照料,然而徒增的开销让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何大娘决定去找大儿子陶某讨要那八万元的赔偿款,不料陶某冷眼相对,毫无给钱的意思。一个月后,何大娘又去要钱,这回不仅钱没要着,还被儿子和儿媳撵了出来。何大娘心灰意冷,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大儿子陶某告到了法院。
商城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处理该案的李军法官立即了解案件情况并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文书。被告陶某的态度十分恶劣,拒不签收文书并声称赔偿款由其保管是天经地义。考虑到老人生活十分困难,案件不宜久拖,李军法官多次前往被告家中,不厌其烦地向其讲解法律规定,告知其法律后果,并结合法理与情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调解劝说,陶某终于在思想上有所触动,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陶某向原告先退还赔偿款两万元,以后每年再返还一万元,原告何某同意撤诉。
案件处理完结后,何大娘感慨不已,拉着李法官的手不停感谢,李法官的心情亦是十分复杂,叮嘱何大娘一定要调理好心情,保重身体,等到放假时再去看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