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调研工作既是审判实践工作的延伸,也是展示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时代的建立和社会力量对法院工作监督的加强,信息调研工作也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当前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主要问题在于:信息调研工作没有全院联动的格局,大多是负责信息调研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孤军奋战,导致信息调研数量少,题材窄,挖掘深度浅,精品缺乏。
究其原因,固然与部分人员缺乏钻研精神与工作热情,工作职责不明确,额外工作过多等等有关,但笔者认为对于有意做好调研信息工作且具有热情和能力的基层法院调研人员来说,最大的原因在于调研与审判脱节,即信息调研人员自身缺乏审判实践工作经验。部分年轻信息调研人员长期在综合部门工作,空有书本理论而缺乏审判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很难相互结合,从而阻碍了他们对信息调研热点的发掘和调研能力的提高。调研人员不参与案件审理,很多时候都赶到无事可写、无话可说。
最高院曾明文确定调查研究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和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正确决策,指导工作,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做好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研究室是一个综合性的审判业务部门,其人员属于审判业务人员。因此笔者建议为了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审判实践情况,把握调研动态和重点,进行更深层次研究法律实用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法院可试行让研究室可以自行组成合议庭直接到立案庭接案并独立进行审理,且不受案件类型的限制,或者院领导指定研究室调研人员审理疑难案件。研究室的信息调研人员主要以审理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以及其他有调研价值的案件为主。这样可以拓宽信息调研人员的调研能力和办案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并进。更好的促进调研信息工作的开展,避免出现“闭门造车”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